乞丐小孩

乞丐小孩這個故事,是一位小孩從小就有一個心酸血淚的乞丐家庭,他們每天不是吃垃圾桶的食物及辦桌剩下的餿水,不然就是人家不要給他們食物。因為從小就是個小乞丐,所以每天都跟家人流浪。他們的家總共有十二個小孩,他是家中的老二,上頭還有一位姐姐,他出生的那一年爸爸已經四十二歲了,他們家的住所,就是百姓公廟。

後來他長大入學之後,他得到很多獎狀,到了國、高中,他開始交女朋友了,長大成人之後他也結婚生子。他從小到大經歷了那麼多的挫折,卻從中爬起,並寫了一本書叫【乞丐小孩】,這本書轟動全台灣,也讓人知道原來我們台灣也有這麼堅強的人。

看了這本書之後我才發現,原來我們台灣有這麼堅強的人,所以我們應該和〔賴進東〕好好學習,其實他是因為有堅強的決心,在挫折中學習爬起來的

小學六年級他一共拿了八十幾張獎狀,從大小考試、模範生、美術、書法、田徑比賽……他都拿第一!獎狀,這是〔歹命〕孩子可以活下去的唯一力量,也是他對十三歲就被賣身的姐姐,唯一的報答。

他曾經是人人嘲笑的小乞丐,父親是瞎子、母親與大弟精神異常又重度智障,一家十二個小孩,全靠他討飯吃。他在墳墓地裡睡了十年,忍受二十年的諷刺、恥笑與鄙視,憑著一股〔不服輸〕的意志,他要向世人證明,〔乞丐小孩〕也有出頭的一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