湯姆叔叔的小屋
作者:
「湯姆叔叔的小屋」作者-哈莉耶、比卻,1811年六月出生於美國康乃迪克洲。她是比卻家七個子女中的幼女。五歲時母親去世。她的父親雷門、比卻是喀爾文派的新教徒,性情固執嚴苛,每日必須虔敬的進行宗教禮儀。雷門希望兒子將來都能從事宗教工作,對女兒也給予同樣的教育和訓練…。
本書裡湯姆大概發生的事:
1湯姆被賣掉了。不知就裡的喬治快馬加鞭追上了載走湯姆的馬車…
2湯姆和愛華朗誦聖經的聲音傳遍寧靜的湖面。「我曾經看過好像在燃燒的玻璃海的景觀…」愛華指著映滿落日的湖面。湯姆說:「是呀,和聖經裡描寫的景色完全一樣。」…
3「你們在搞什麼呀?」監工把採棉花的女工踢倒,然後用鞭子狠狠的抽打湯姆…。
大意:
湯姆是一個皮膚很黑的黑人,他從小就被賣到了很遠的地方去當僕人,所以大家就都叫他叫「湯姆黑奴」。
湯姆長大以後常常想,為什麼自己沒有爸爸和媽媽,為什麼自己是別人家的僕人、為什麼自己的命會那麼苦…,他每天都反覆的想著這些問題。
有一次就因為他的主人一直狠狠的打他,湯姆終於受不了了,湯姆突然感覺到他頭腦裡有一個想法,那個想法感覺上好像是對的不過又好像是錯的,那個想法就是『自殺』。後來因為有了愛華的鼓勵,所以他才決定不自殺了。
最後湯姆還是因為小男孩喬治的事而去世了,之後大家因為之前對湯姆太過於嚴格而感到「後悔」,所以湯姆也就成了他們心中的【主人】。
感想:
我認為每一個人不要歧視和看輕別人,像是個子較小的人和殘障人士…等等,最重要的,不要歧視被別人當成動物一樣的黑奴,因為他們也是人,也跟我們一樣有父母親,跟我們一樣有自尊心,跟我們一樣努力賺錢。雖然是靠勞力賺錢,至少他們是靠自己努力的!
另外,我覺得人做事不要太衝動,免得到時候為了自己做錯事而感到後悔。